便利举措 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便民利企改革,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驾驶证业务,根据公安部有关工作部署,自2023年2月10日起,本市公安交警部门推出3项便利中国公民办理驾驶证业务措施。 二、便利回国换领驾驶证 (一)具体内容 境外中国公民因故无法于2023年底前回国(入境),导致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补办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注意】对因故无法回国(入境),导致驾驶证于2023年底前因逾期未换证、未审验原因注销的境外中国公民,可以在首次回国(入境)后的6个月内补办手续,恢复驾驶资格。若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如:驾驶证逾期3年以内),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时免于考试;若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如:驾驶证逾期3年以上),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时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 (二)办理地点 1、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且免于考试即可恢复的情形,仅限车管所一分所受理(相关业务需经审批办理,审批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制发驾驶证); 2、其他恢复情形可由车管所二、三、四分所办理; 3、各区交警支队车宣大队仅受理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导致驾驶证注销情形的恢复业务。 (具体地址和服务时间可登录“交管12123”APP查询) (三)需提供材料 针对此次便利政策,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可供核查的出入境记录,驾驶证标准照片、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联网核查)。 此外需注意,申请时如已满70周岁,还需参加能力测试;驾驶证注销时间应在申请人出境期间,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驾驶证注销后首次入境时间应在受理前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