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驾培行业积极贯彻落实新《大纲》
更新时间:2016/10/1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满足“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服务需求,体现“素质教育、差异化教学、便民利民”的原则,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进行了修订并颁布。新《大纲》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大纲》和旧《大纲》究竟有什么区别?


一、训练学时有所调整。新《大纲》明确,部分车型总学时较之旧《大纲》有所调整。例如,C1、C2车型总训练学时原来为78学时,现分别调整为62学时、60学时。以C1为例,各部分学时如下:第一部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对应科目一考试)要达到12学时;第二部分(基础和场地驾驶,对应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要达到16学时;第三部分(道路驾驶,对应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要达到24学时;第四部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对应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要达到10学时。很明显,第二部分从原来的26学时调整为16学时。第四部分从原来的16学时调整为10学时。同时,第二、三部分中的驾驶模拟设备教学学时,从原来的7学时调整为4学时。新《大纲》规定的学时为各车型基本学时要求,每学时为60分钟,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


二、更加注重理论知识教学和安全文明驾驶学习。根据新《大纲》要求,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二是实车操作中要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采取交叉训练的形式和方法。


三、规定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根据新《大纲》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对训练里程做出相关要求。结合本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规定参加各准驾车型培训的学员,结业时总训练里程不得少于300公里。


此外,根据2013年原市交通港口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有关教学内容和学时的通知》,本市结合实际情况,在新《大纲》第二部分教学内容和学时基础上,增加窄路掉头、模拟高速公路停车取卡、模拟隧道驾驶和模拟紧急情况处置四项教学内容,培训学时增加1学时。


为进一步做好新《大纲》的贯彻落实工作,市运输管理处近日召开全市培训机构宣贯会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全市培训机构认识学习新《大纲》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掌握《大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二是开展新《大纲》宣传学习,抓紧组织管理人员、结业考核员和教练员进行研究,学习掌握新、旧《大纲》的差异,注重培训效果。三是落实《大纲》各项教学管理工作。要求各培训机构于2016年10月1日前,修改在经营场所公示的《大纲》和收费价目表,根据教学内容和学时要求,合理制定培训价格,并重新公示;开展新《大纲》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学员说明新《大纲》变化情况以及对培训和考试的影响;尽快按《大纲》要求调整、优化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在满足《大纲》要求的基础上,规范实施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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